承德警方连破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时间 : 2023-03-04 23:20:36 来源 : 东方资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承德警方连续破获3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涉案金额累计达216余万元。

兴隆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金额150余万元。

2月15日,兴隆县公安局民警在核查断卡线索时发现:段某某、管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遂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经分析研判,初步锁定二人活动范围,并对其进行布控蹲守。2月16日,办案民警成功将段某某、管某某抓获。经查,段某某、管某某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供他人转移资金,实施犯罪。据统计,二人银行账户中,涉及电信诈骗资金流入达15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某、管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双桥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劝降犯罪嫌疑人一名,涉案金额46万余元。

1月30日,双桥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接到线索:张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办案民警立刻对张某某展开侦查。经查,张某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15起,涉案金额463603元。办案民警第一时间与张某某取得联系,向其阐明利害关系,并告知这是违法行为。接到警方电话后,张某某主动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隆化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涉案金额20余万元。

近日,隆化县公安局接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推送线索:七家镇居民丁某某名下的银行卡涉及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办案民警随即对此人开展研判工作,并将线索告知户籍所在地——七家中心派出所。掌握线索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摸排,并发动其家属做丁某某的思想工作,劝其投案自首。2月13日,丁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了将其名下6张银行卡以每张300元的价格卖予犯罪团伙使用的犯罪事实。经查,丁某某银行卡涉案金额20余万元。

目前,丁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信息安全一定要重视,切勿因蝇头小利出售或出借银行卡,从而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出售者不仅会被列入不良信用用户名单,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承 公

标签: 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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