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2011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将于2012年5月1日正式实施。快递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完全延误的快递进行赔偿。根据国内快递业务类型,完全延误时限应主要包括:同城快递3个日历日;省内异地、省内快递7个日历天。
2、注:总延误时限是指从快递服务机构承诺的快递服务时限到达到用户可以将快递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例如,某快递服务机构承诺的跨省快递服务时间为一个日历天,如果自送达日起加7个日历天仍未到达快递,则可视为该快递完全延误,其他类型的快递以此类推。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